物業費沒有繳,業主被物業公司告上了法庭。
“我是對物業費有異議才不繳的。”業主很委屈,但法院仍判決其支付1.2萬元物業費。
案情回顧
新疆烏魯木齊市某小區業主,其房屋建筑面積194.17平方米,小區物業費收取標準為每平方米2.8元每月。自2011年入住后,劉青按照上述標準繳納了2011年至2013年12月及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的物業費,拒絕繳納2014年和2015年的物業費。物業公司多次索要無果,隨后7月將業主訴至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劉青支付物業費及利息合計1.3萬余元。
庭審中,業主認為物業公司收費標準過高,同時認為屋頂漏水,物業公司未履行維修義務,服務不到位。
法院審理認為,業主拖欠物業費的情況確實存在,物業公司也確實提供了物業服務,業主已經繳納的物業費,應視為對物業公司收費標準的認可。屋頂漏水不在物業管理范疇內,業主以此拒交物業費,法院不予支持。故判決劉青支付物業公司物業費1.2萬余元。
本案主審法官表示,物業公司要求業主支付物業費,是物業糾紛中最常見的案件。業主拒繳理由主要是認為物業服務與收費標準不對等,或對物業費收取標準及依據有異議等。
法官認為,業主即使有合理的理由,也不應該通過拒繳物業費來表達不滿。如果業主認為物業公司的服務沒有達到標準,可以共同向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協會反映,也可以委托專業的中介機構對物業服務等級進行評估,再以評估結果為據,向物業公司提出合理的收費標準。如果物業公司拒絕調整收費標準,可提起訴訟。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過程中產生的問題,業主才能向物業公司主張權利。如果是其他法律關系產生的爭議,如房屋質量問題產生墻體開裂、其他業主違章搭建影響通風采光等,因為與物業公司無關,不能作為拒繳物業費的理由。
房屋漏水到底該由誰來負責呢?
遇到糾紛不要急,除了拒交物業費,第一步應該是,盡快查清漏水原因并及時采取措施,減少因漏水引起的財產損失。
樓上鄰居是漏水責任人
如果樓上業主確因裝修或鋪設水管造成樓下業主出現天花板漏水的情況,在掌握證據后,可以找鄰居友好協商,看如何解決問題,這時可以找物業或者社區(沒有物業的)做中間人調解,如果調解不成,訴訟也是一種維權的方式。
法律鏈條
《物權法》第九十二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之規定將爭議提交法院處理。如果鄰居不理會法院的判決,受損方可以先自己請施工隊進行修補,所花費的費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再通過法院要求樓上鄰居進行賠償。
開發商是漏水責任人
如果房屋漏水是因為房屋的質量問題,非人為破壞的,而且房屋的防水還在質保期內或者房屋本身設計不合理,造成漏水的,業主應該及時通知開發商進行處理。當然如果開發商修補兩次后,漏水問題還是存在,業主可以自行維修,費用則由開發商來承擔。如果開發商 不理會,拒不修繕的話,業主可以到質監部門進行投訴,或者將開發商起訴至法院。
法律鏈條
我國法律規定對房屋質量保修期作了明確的規定:房屋的主體結構保修期為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通常普通房屋和構筑物的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供熱與供冷系統為兩個采暖期、供冷期;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物業是漏水責任人
如果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位以及公共設施設備損壞而導致的漏水,需要大修或者公共改造才能修復的,可以向物業申請房屋維修基金予以維修。當然,如果業主和物業簽訂的物業合約中,有約定物業公司對房屋有某些修繕義務的,物業公司也要進行維修。若物業不配合維修,業主也可以將物業公司訴訟至法院處理。
法律鏈條
我國《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
簡單的說,如果樓上裝修的時候,物業公司發現業主裝修存在違規行為,應該通知業主立即停止并改正,如果業主拒不停止或者拒不改正的,物業應該及時通知相關的行政部門依法處理。如果業主投訴給物業,而物業并未盡到上述義務的,就應該為受到損失的業主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如果物業公司已經盡到義務,則不承擔責任。
綜上所述:
1、如果您屋頂滲漏,這屬于商品房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應當由開發商負責免費維修;
2、如果您屋頂已經過了保修期,但由于頂層屋頂屬于共用設施,應當由物業管理公司使用維修基金進行維修;
3、如果經鑒定屋頂滲漏屬于居住人的原因造成的,則維修責任應當自行承擔。
4、不管責任如何劃分,費用由哪方出,但是我們終歸到底只需求一個可以遮風擋雨的溫馨港灣。所以,在選擇維修團隊的時候,我們一定要樹立正確的修繕意識,選擇專業正規的維修團隊,從根本解決滲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