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多家國內媒體消息,8月4日凌晨,臺風“黑格比”登陸,某小區多戶人家玻璃被大風打碎。一位六十多歲的阿婆被大風從11樓吹落,隨后不幸身亡。
據澎湃新聞消息,以上案例小區物業稱,是11 樓一名業主凌晨 3 點多關窗時,外窗被風吹落,人被帶著墜落。
一名業主關窗時不幸墜落,"當時風很大,事發小區樓層也高,它是處于海邊的一個海景房,遮擋物比較少。"
據相關媒體調查得知,該小區自2011年就17號樓出現嚴重不均勻沉降,地下室一根框架柱被壓碎約20公分。繼17號樓之后,該小區21號樓再曝質量問題。據相關檢測機構表示,“17號樓所有樁基都開裂了。21號樓只是個別樁基有裂縫。”至于出現問題的原因,檢測公司給出了初步判斷:“開裂和房子的樁基有關。這個樓的地基是圍海造陸得來的,地質情況比較復雜。”
眾所周知臺風過境,大風、大雨對于建筑而言,其破壞力不容小覷。對于高層建筑而言,窗戶、外墻等區域首當其沖。
2019年8月5日的北京某小區,在一場暴雨之下,顯得如此的脆弱。
2018年7月3日,浙江臺州遭受強對流天氣,短時間內大量降雨,導致某工廠頂棚漏水,未造成人員傷亡和設備損壞,但13臺汽車被雨淋,損失慘重。
2018年9月17日臺風“山竹”肆虐下的深圳某科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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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看到,類似于上述案例不在少數。外墻磚脫落已不是什么新鮮事,但脫落的外墻磚砸傷人可是大事。對于受害者來說,是身體上的傷害,但是關于責任的劃分是怎樣的呢?小區外墻磚脫落傷人誰來承擔呢?
據相關專家表示:
房屋外墻屬于公共部位,由該棟樓的業主全體共同擁有。根據《物權法》相關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業主對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既享有權利,也承擔義務,其義務就包含了安全保障義務。因此,當房屋外墻磚脫落致人損害時,該棟樓的全體業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在兩種情況下,責任承擔主體會由業主轉變為開發商或物業服務企業。
一種情況是,如果涉事房屋尚在保修期內脫落傷人的,應當由施工方或開發商承擔賠償責任。另一種情況是,小區業主選聘了物業服務企業。并將配套設施的維護、養護與管理義務外包給物業公司。此時物業公司作為小區的物業管理人,應依據合同約定對包括外墻在內的物業管理區域承擔維修、養護和管理的責任。此時若物業無法證明已經盡到了管理義務,就要承擔賠償責任。
小編觀點
不管責任如何劃分,費用由哪方出,但是我們終歸到底只需求一個可以遮風擋雨的溫馨港灣。所以,建筑“體檢”很重要,不僅可以提前發現建筑的滲漏點、隱患點及危險點,特別對于在臺風天氣來臨之際,這無疑是對業主的安居,增添了一項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