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新村小區建于1997--2001年,小區內28棟居民樓樓頂因防水層超過保修期限、20年來從未進行過中修大修,導致漏水嚴重,2018年漏水用戶達到116戶,2019年新增2戶,達到118戶。每到雨季來臨頂層住戶的家就會變成“水簾洞”。頂層漏雨戶希望能早日解決漏雨問題,然而物業和業委會之間扯皮不斷,導致維修工程一拖再拖。小區居民樓頂層漏水最終能否解決?深受影響的居民能否擺脫漏水恐慌?
頂層住戶基本每家都在屋里準備了接水的盆、桶等器皿,墻皮開裂脫落,地板常年濕滑更是常事。受漏雨影響的頂層居民希望動用小區的公共維修基金來解決問題,但是業委會和其他業主卻有不同意見。持不同意見的業主與業委會委員們出于什么原因反對動用公共維修基金?
問題1:資金問題
一部分業主認為:物業公司來小區十多年了,從來沒找業主委員會算過賬,物業一年收多少錢?用了多少錢、用在哪里了?牽扯到資金問題,要把賬目算清楚,再核算公共維修基金,平時交的物業費,就應該花在我們頭上。
物業專家指出:物業費和公共維修基金修繕房頂漏水是兩回事,不能混淆。公共維修基金是用于保修期滿后,專項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大修、更新、改造。物業費是用于小區內的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修費用。像西湖新村的頂層防水維修項目,屬于公共部位的大修、中修,應當通過專項維修基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成本。
問題2:開發商責任
花了3000塊錢,找修繕公司維修,現在不漏。住宅是百年大計,就應該找開發商和建筑商維修,他們領了錢,就應該管后邊。
專家表示:建筑的防水維修質保5年時間,現在“西湖新村”防水已經超過二十年。已經不能是單純的靠物業公司就能解決的難題了,房屋十年大修的現象很普遍,尤其是北方天氣的高溫、高冷,漏是很正常,即便是新建的防水做的再好。
問題3:業主文員會不靠譜
16年漏水,物業表示由歸業主委員會負責,業主委員會牽頭找了一家維修團隊,我花了1400元,屋頂只是簡單刷了點漆,結果還是天天漏,維修團隊對說就收到300元。
問題4:意見分歧
業主委員會認為,我們申請了老舊小區改造,申報已經兩年多了,應該快收尾了。并且小區不止防水維修的問題,動用公共維修基金有20多項要修,屋頂防水維修僅是其中一部分,更重要的是排水管的維修。其次,小區內私搭亂建嚴重,既然屋頂是公共面積,為什么還有業主在上邊增建房屋,既然出現了問題,就應該由屋頂樓業主負責。
相關領導指出,2018-2020年,新一輪的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北京昌平區涉及到351個老舊小區,3000多棟樓。針對于基礎設施、建筑本體的長遠計劃,樓頂漏水只是短期應急措施。但是樓頂漏水對于政府而言,是一個民生問題,不是小事,期望業主換位思考,解決眼前問題。其次對于違規違建,明確”零容忍、堅決拆除“的指導方針。